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
本题考查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参见《刑事诉讼法》第74条第1、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原发性补体缺陷
伴核苷磷酸化酶缺乏的免疫缺陷病
X-连锁慢性肉芽肿病
麻疹
甲型病毒性肝炎
流行性腮腺炎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乙型脑炎.
血液中无细菌,但有毒素引起全身症状
致病菌侵入血液并繁殖,产生内外毒素,引起全身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