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甲于2002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8年春节他认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
本题考查逮捕的审查程序问题,同时也涉及刑法中的相关知识。我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本题所给的案情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故C项属正确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由此可见,A、D项属正确选项,B项系干扰项。
女性,61岁,3h前上楼时突发胸骨后疼痛,伴出汗,不能缓解,既往无冠心病病史,排除心梗发生的实验室检查首选的标志物是
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的是
关于肠球菌,错误的是
检查高压灭菌器的灭菌效果时用的生物指标是
不宜冷藏的细菌是
下列哪项试验不是凝集试验
关于临床血清酶活力测定的下列叙述哪项是错误的
影响血沉的因素不包括
摄入未熟透的海产品后引起急性胃肠炎,表现为血水样便,其病原菌可能是
抗Sm抗体与下列哪种疾病最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