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宪法》明确规定了国际条约的缔结程序,但并未明确规定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故A项错误。《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据此,《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制度,但并未明确规定宪法制定制度,故B项错误。
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就附则的名称而言,有称暂行条款者,有称过渡条款、最后条款、特别条款、临时条款者,也有直称附则或附录的。无论名称如何,都属于附加条款的范畴。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宪法修正案》是对宪法文本的修改,并非宪法附则,故C项“(《宪法修正案》)作为《宪法》的《附则》”的表述错误。
《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据此,D项正确。
可抑制FSH作用( )
吼过高可引起闭经( )
青春期后促使骨骺愈合( )
使子宫内膜由增生期变为分泌期( )
使子宫内膜增生变化( )
胎儿1周内无死亡之危害
胎盘功能不好()
胎儿一周内无死亡之危害()
初产妇,足月临产18小时,宫口扩大停滞已3小时,宫缩25”/7’-8’,宫底32cm,儿头矢状缝在右斜径上,小囟门在7点处(仰卧位),S+1,骶骨平直,坐骨棘较突,坐骨切迹略小于2横指:
治疗不协调性宫缩乏力,下列何项错误:
初产妇,足月临产18小时,宫口扩大停滞已3小时,宫缩25”/7’-8’,宫底32cm,儿头矢状缝在右斜径上,小囟门在7点处(仰卧位),S+1,骶骨平直,坐骨棘较突,坐骨切迹略小于2横指:
协调性子孫收缩义力,宫口开大5cm,无头盆不称,最佳处理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