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
本题考查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危险驾驶罪:(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有前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醉驾导致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照交通肇事罪论处,所以A项应该按照交通肇事罪论处。B项是吸毒驾驶,虽然危害性相当于酒驾,但是基于刑法的明确性规定,不在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构成范围内,不成立此罪。C项中行为人并未醉酒后驾驶,血液中并没有酒精,只是由于荔枝在口腔中的化学反应制造了醉驾的假象,没有使人担心的危险驾驶情况,所以不符合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构成。交警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只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初始线索,最终证据是血液检验。《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危险驾驶罪中的“道路”,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即供公众通行的公用停车场也属于“道路”。所以D项中醉酒驾驶机动车在大型商场的停车场行驶的,也满足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构成。
女性,61岁,3h前上楼时突发胸骨后疼痛,伴出汗,不能缓解,既往无冠心病病史,排除心梗发生的实验室检查首选的标志物是
血浆凝固酶试验阳性的是
关于肠球菌,错误的是
检查高压灭菌器的灭菌效果时用的生物指标是
不宜冷藏的细菌是
下列哪项试验不是凝集试验
关于临床血清酶活力测定的下列叙述哪项是错误的
影响血沉的因素不包括
摄入未熟透的海产品后引起急性胃肠炎,表现为血水样便,其病原菌可能是
抗Sm抗体与下列哪种疾病最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