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土耳其的国家机构分为两大系统,即( )。
奥斯曼土耳其的国家机构分为行政和穆斯林两个系统。宰相是最高行政长官,辅佐苏丹处理国家事务,下设大法官、财政官、欧洲和亚洲驻军司令、海军大臣、近卫军首领、掌玺大臣。地方行政,全国分设31个省、250个县。穆斯林机构分为宗教、教育和法律三个部分,伊斯兰教经典被当作国家基本法典,法官根据自己对法典的解释进行审判。
下列有关CT机技术性能指标,叙述不正确的是
关于有效焦点大小的叙述,错误的是
阳极的组成是
儿童骨折的特点是
关于CT机工作原理的叙述,错误的是
早期胃癌是指癌肿尚未侵及
关于腰椎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脑血管畸形最常见的是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X线诊断,错误的是
肺源性心脏病的主要表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