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者的审稿意见一般应包括( )等方面。
审稿意见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①稿件的基本情况,介绍稿件组稿过程,包括编辑和作者在成稿过程中的交往,有无专家推荐意见,稿件的实际情况与选题报告中原先的设计是否吻合,有哪些变化及审稿简况(如是否开过审稿会)等;②作者介绍;③内容概述;④稿件的价值评估和质量判断;⑤稿件处理意见,是在进行价值评估和质量判断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具体包括:总体性的建议,分为建议接受出版、建议退修或建议退稿三种;局部性的建议,如某章节、某段落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特别需要提出的问题,包括有待处理的难点.如涉及政治、民族、宗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