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公司与员工叶某于2005年6月23日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限为一年。合同中约定,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补充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2006年4月8日,T公司与叶某签订《出国培训协议》,由公司出资,选派叶某去美国培训,培训期限为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限和违约赔偿方式。2006年7月15日后,公司才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情况延长叶某在美国的培训期限,直至2006年12月23日。但不久,叶某不辞而别且不知去向。为此,T公司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叶某赔偿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12月23日在美国的培训费用。仲裁委经过调查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出国培训协议》合法有效,T公司提出叶某应按双方约定的培训协议赔偿培训费用,符合《劳动法》第102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仲裁委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叶某应赔偿T公司自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在美国的培训费用4万美元。T公司虽然胜诉,但是叶某已经逃之夭夭,至今下落不明,叶某需赔偿的赔偿费用也无着落。
(1)存在问题如下:1)培训对象选择失误。企业培训对象主要包括新进员工、转换工作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员工和有潜质的员工。但是,针对每种类型的员工,企业培训目标和内容不同。对有潜质的员工,培训项目一般会提高员工的通用技能。投资于这种类型的员工,投资费用比较高,企业能够得到的预期回报也很大。同样,存在的风险也很大,因为有潜质员工的培训结果很容易被其他企业使用,员工容易被高薪挖走,员工跳槽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对这种类型员工进行培训,在培训对象的选择上要慎重,不可随意行事。
( )的分权,有利于调动下属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节约人力、物力等资源,提高决策效率与工作效率。
常见的其他福利项目包括()、住房补助福利等。
以平衡计分卡作为核心来完成战略管理的五个重要过程,包括()。
某企业职业经理创新能力A级,其胜任特征不包括()。
期权的赠予时机一般选择在()时
在建立胜任特征模型的过程中,( )。
股票期权的特点包括( )。
一个完整的职业生涯管理活动,需要( )个人的职业生涯目标于企业长期的发展需求中,企业有责任去推动这种有益于企业与个人互利互惠的职业生涯管理活动。
用于确定和( ),这是绩效考评最主要的一种用途。
指标的数据一般不能是被考评者自己提供的,需要( )的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