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 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1年 7月 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 4人出席,另有 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职务。赵某向董事会抗议称: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应当解除其职务,且董事会实际出席人数未过半数,董事会决议无效。公司于次日公布了董事会关于免除赵某职务的决定。12月 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 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 12月 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2012年 1月 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行为立案调查。3月 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对外提供担保未披露情形,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 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 3万元。钱某辩称,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中国证监会对甲公司的行政处罚生效后,有投资者拟对甲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其中,吴某于 2011年 6月 2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 1万股,于 2012年 1月 5日卖出,损失 1万元;郑某于 2011年 4月 5日买入甲公司股票 1万股,2012年 2月 5日卖出,损失 1万元。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11 年7 月1 日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董事会能否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并说明理由。
(3)2011 年12 月20 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2 万股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向甲公司的所有董事提供低息借款购房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2011 年4 月1 日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7)投资者周某、吴某和郑某能否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并分别说明理由。
(1)2011年 7月 1日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董事
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甲公司有 9名董事,4名实际出席,1名委托他人出席,符合过半数要求。
(2)董事会可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有权解聘公司总经理,并不需要理由。
(3)2011年 12月 20日赵某卖出甲公司 2万股股票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乙公司向甲公司所有董事提供低息购房借款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不得通过子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5)2011年 4月 1日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合法。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6)钱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公司董事受到实际控制人控制这一情形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理由。李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情形认定。
(7)吴某不能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吴某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前已经卖出了股票,因此不能推定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郑某能够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因为郑某在虚假陈述实施日(2011年 4月 1日+2个交易日)之后买入甲公司股票,并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该股票而发生亏损,可以推断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以下控制活动中能够控制应付账款“完整性”认定错报风险的有( )。
甲公司是一家桥梁建筑公司。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在一季度签订了大量订单,并根据订单的要求,加大了水泥和钢材的采购量。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判断,甲公司采用的方式为( )。
甲企业对于新入职的员工进行计算机操作方面的培训,培训后,新员工的计算机操作技术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体现了战略变革的类型是( )。
下列关于集团审计中的重要性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2016年真题)下列各项程序中,通常用作风险评估程序的有( )。
从事能源工程建设的百川公司在并购M国一家已上市的同类企业后发现,后者因承建的项目未达到M国政府规定的环保标准而面临巨额赔偿的风险,股价一落千丈;上市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因对百川公司的管理措施不满而辞职。百川公司为挽救被并购企业的危局做出各种努力,均以失败告终。下列各项中,属于百川公司上述并购失败原因的有( )。
如果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第二次意见,为了防范对职业道德的威胁,应采取的措施有( )。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遇到下列事项:
(1)在实施风险评估时,A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管理层已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了初步评估,于是与管理层讨论了其拟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并询问管理层是否存在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2)A注册会计师在对持续经营假设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甲公司管理层缺乏详细的分析以支持其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于是提请管理层进行调整。
(3)甲公司大部分采购和销售交易为关联方交易,管理层在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由于缺乏公开市场数据,A注册会计师无法对该披露做出评估。鉴于关联方交易对甲公司的经营活动至关重要,A注册会计师拟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4)就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A注册会计师向甲公司管理层询问了下列事项:①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包括关联方自上期以来发生的变化;②被审计单位和关联方之间关系的性质。
(5)A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了审计程序后认为甲公司持续经营假设适当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甲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此未作充分披露,A注册会计师拟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段落。
(1)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真题)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 A注册会计师担任多家被审计单位 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遇到下列导致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 1)甲公司 2014年初开始使用新的 ERP系统,因系统缺陷导致 2014年度成本核算混乱,审计项目组无法对营业成本,存货等项目实施审计程序。
( 2) 2014年,因采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乙公司对以前年度投资形成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了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未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 3)因丙公司严重亏损,董事会拟于 2015年对其进行清算。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了 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清算计划。
( 4)丁公司是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中运用大量复杂金融工具。因风险管理负责人离职,人事部暂未招聘到合适的人员,管理层未能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5)戊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管理层将一项应当在 2014年度确认的大额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作为前期差错,重述了比较数据。
要求:
针对上述第( 1)至第( 5)项,逐项指出 A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何种类型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简要说明理由。
(2011年真题)在向甲公司管理层解释审计的固有限制时,下列有关审计固有限制的说法中, 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