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电脑与编程》杂志上看到张某发表的一组程序,颇为欣赏,就复印了一百份作为程序设计辅导材料发给了学生。李某又将这组程序逐段加以评析,写成评论文章后投到《电脑编程技巧》杂志上发表。李某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根据一件已有的作品,利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演绎方式而创作的派生作品称之为演绎作品。演绎是一种创作,因而演绎作品是一种新创作的作品。演绎作者对其演绎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本题中李某将《电脑与编程》杂志上看到张某发表的一组程序逐段加以评析,写成评论文章后投到《电脑编程技巧》杂志上发表,故李某的“评论文章”属于演绎作品,其行为不侵犯张某的著作权,其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X软件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张某兼职于Y科技公司,为完成Y科技公司交给的工作,做出了一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张某认为自己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发明,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此项专利申请权应归属(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于( )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示范法的颁布为各国制定本国电子商务法规提供了框架和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9年发布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要求商家对顾客的电子商务信息须保存( )年。
著作权权利人不包括( )。
( )确定了标准体制和标准化管理体制,规定了制定标准的对象与原则以及实施标准的要求,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办法。
关于软件著作权产生的时间,描述正确的是( )。
软件商标权的保护对象是指( )。
2005年实施的( )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第一部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体系和网络信任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
( )是全球第一份官方正式发表关于电子商务立场的文件,提出了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一系列原则,系统阐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为电子商务的国际讨论与签订国际协议建立框架,它已成为主导电子商务发展的宪章性文件。
商标权保护的对象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