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为主板上市公司,股本总额4亿股。2019年1月3日,甲公司拟通过发行新股或发行优先股的方式融资。甲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可分配利润分别为2200万,2400万和2600万。甲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累计达到530万。甲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方案如下:
方案一,公开发行新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方案二,向公司原股东乙公司和其他外部投资者分别非公开发行新股1亿股,其中包括某信托公司管理的一个信托产品,本次发行的新股后乙公司将持有甲公司股份56%,乙公司承诺发行结束后12个月内不转让,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75%。 方案三,公开发行优先股2.2亿股,发行价格为5元每股,第一年股息率为6%,后面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适当调整,如果当年利润较多,优先股股东在分配利润后还可以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分配利润;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扩建一条生产线。公司财务顾问认为上述三个发行方案都存在一定问题,最后决定采取方案二,对其中有问题的地方进行调整。
2019年1月18日,甲公司通知全体股东,将于2019年2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调整后的发行方案进行表决。2019年1月28日,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和2%的股东张某和李某联合向董事会提出要求在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一项表决事项,罢免董事吴某,理由是吴某未经同意私自将公司资金借给其关联企业。董事会收到该提议后未将其列入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事项。2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出席会议股东持股3.6亿股,包括乙公司在内共持有2.5亿股的股东表决通过了该股份发行事项。
张某认为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属于股东大会决议撤销之诉的事由,于2019年4月2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2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决议。 甲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丙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丙公司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5亿元。丙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作出决议,隐瞒公司董事张某因挪用公司财产数额巨大无法归还,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正被立案侦查的情况,公开发行新股2000万股,每股价格5元。 投资者李某等1000余人认购了该发行的新股并一直持有,直至证监会对丙公司欺诈发行的情况立案调查,李某等投资者持有的每股损失高达2元。李某等投资者向丙公司所在地的广州某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赔偿损失,并要求丙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认为丙公司欺诈发行与自己无关,拒绝承担责任。经查,丙公司董事长于某系甲公司委派,于某在丙公司的决策主要由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于某在丙公司董事会上授意公司相关人员封锁董事张某挪用公司资金的消息。
决议,于某在丙公司董事会上授意公司相关人员封锁董事张某挪用公司资金的消息。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是否符合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发行方案一存在哪些问题?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定向发行的发行方案二存在哪些问题?
(3)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方案三存在哪些问题?
(4)股东张某和李某是否有资格向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董事会收到该提议后未将其列入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5)张某请求撤销2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非公开发行新股的决议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6)李某等投资者能否要求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1)第一,甲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甲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配的利润未达到公司最近三年所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2200万,2400万和2600万,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应该是(2200+2400+2600)/3 х 30%=720万。但公司近3年现金分配的利润只有530万。 第二,该发行方案中,股票发行价格存在问题,主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曰的均价。
(2)第一,发行对象不符合规定,包括某信托公司管理的一个信托产品,根据规定,信托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第二,乙公司取得本次发行的新股后将取得对甲公司56%的股份, 乙公司承诺发行结束后12个月内不转让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以下主体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取得实际控制权的,战略投资者。第三,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75%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3)第一,公开发行优先股2.2亿股,不符合规定,公司发行优先股的数量不能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公司普通股只有4亿股; 第二,发行价格为5元每股,第一年股息率为6%,不符合规定,公司发行优先股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能够支付公司优先股1年的股息,按照该发行数量和金额,优先股1年的股息为6600万,公司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200+2400+2600)/3=2400万元,达不到发行要求。 第三,采用浮动股息率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采取固定股息率。在本题中,根据盈利情况调整股息率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第四,优先股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第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扩建一条生产线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2)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3)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该公司普通股并非上证50指数成份股,公开发行有限股募集的资金就应当只能用于(2)(3)两项用途。
(4)第一,张某和李某有资格向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根据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张某和李某合计持股比例达到3%的要求。 第二,董事会收到提案后 未将其列入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向董事会提出临时提案,董事会收到后2日内通知全体股东,张某和李某1月28日提出提案,距离2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已不足10日,董事会有权拒绝。
(5)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根据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作出之日是2月5日,请求撤销之日是4月29日,超过了60天。
(6)可以。根据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中,丙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此是有过错的。
以下控制活动中能够控制应付账款“完整性”认定错报风险的有( )。
甲公司是一家桥梁建筑公司。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在一季度签订了大量订单,并根据订单的要求,加大了水泥和钢材的采购量。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判断,甲公司采用的方式为( )。
甲企业对于新入职的员工进行计算机操作方面的培训,培训后,新员工的计算机操作技术有了很大的进步。这体现了战略变革的类型是( )。
下列关于集团审计中的重要性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2016年真题)下列各项程序中,通常用作风险评估程序的有( )。
从事能源工程建设的百川公司在并购M国一家已上市的同类企业后发现,后者因承建的项目未达到M国政府规定的环保标准而面临巨额赔偿的风险,股价一落千丈;上市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因对百川公司的管理措施不满而辞职。百川公司为挽救被并购企业的危局做出各种努力,均以失败告终。下列各项中,属于百川公司上述并购失败原因的有( )。
如果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提供第二次意见,为了防范对职业道德的威胁,应采取的措施有( )。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遇到下列事项:
(1)在实施风险评估时,A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管理层已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了初步评估,于是与管理层讨论了其拟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并询问管理层是否存在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2)A注册会计师在对持续经营假设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甲公司管理层缺乏详细的分析以支持其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于是提请管理层进行调整。
(3)甲公司大部分采购和销售交易为关联方交易,管理层在2017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由于缺乏公开市场数据,A注册会计师无法对该披露做出评估。鉴于关联方交易对甲公司的经营活动至关重要,A注册会计师拟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4)就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A注册会计师向甲公司管理层询问了下列事项:①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包括关联方自上期以来发生的变化;②被审计单位和关联方之间关系的性质。
(5)A注册会计师在实施了审计程序后认为甲公司持续经营假设适当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甲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此未作充分披露,A注册会计师拟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段落。
(1)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真题)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 A注册会计师担任多家被审计单位 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遇到下列导致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 1)甲公司 2014年初开始使用新的 ERP系统,因系统缺陷导致 2014年度成本核算混乱,审计项目组无法对营业成本,存货等项目实施审计程序。
( 2) 2014年,因采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乙公司对以前年度投资形成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了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未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 3)因丙公司严重亏损,董事会拟于 2015年对其进行清算。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了 2014年度财务报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清算计划。
( 4)丁公司是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中运用大量复杂金融工具。因风险管理负责人离职,人事部暂未招聘到合适的人员,管理层未能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 5)戊公司 2013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管理层将一项应当在 2014年度确认的大额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作为前期差错,重述了比较数据。
要求:
针对上述第( 1)至第( 5)项,逐项指出 A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何种类型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简要说明理由。
(2011年真题)在向甲公司管理层解释审计的固有限制时,下列有关审计固有限制的说法中, A注册会计师认为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