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司法的原则。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在法的适用领域,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首先,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都是统一适用的,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其次,任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一律平等的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歧视任何公民。再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要保证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要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最后,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任何超出法律之外的特殊待遇都是违法的。 (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这项原则的基本含义是:首先,司法权的专属性,即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利;其次,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最后,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即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贯彻这项原则,首先要求在司法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其次要求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的规定,而且要严格执行程序法的各项规定。另外,还要求在司法工作中,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作用的关系。一方面,不能将坚持依法办事和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作用对立起来,另一方面,也不能以政策改变、代替法律甚至取消法律,而是应当将两者统一起来。
2020年7月10日,甲、乙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在8月12日前向乙交付70台设备,货到付款;合同自双方盖章时成立。后乙欲将购买的设备转售,遂在7月15日询问甲能否按时发货,甲答复称:“没问题,盖章后就发货”。乙于是与丙签订了70台设备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在8月16日向丙交货。
7月20日,甲发现设备库存不足,故未在合同书上盖章,并通知乙只能交付60台设备,乙无奈同意。7月31日,甲将60台设备交付给乙。8月8日,因价格上涨,甲以合同不成立为由要求乙返还已交付的设备,被乙拒绝。
为按时向丙交货,乙在8月10日以市价购买了10台同型号设备,连同甲交付的60台设备一并交给丙。事后,乙请求甲赔偿未交付10台设备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在7月10日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2)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返还60台设备?
(3)乙是否有权请求甲赔偿未交付10台设备所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6条规定: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请分析:
(1)该条规定的是何种类型的抵押?其特征有哪些?
(2)该种抵押权设立的公示方法及公示效力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条规定: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请分析:
(1)如何理解“被胁迫参加犯罪”?
(2)如何理解“减轻处罚”?
(3)如何理解“免除处罚”?
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简述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
王某驾车在某中学门口等红灯期间,发现道路前方一人(甲)拿着书包奔跑,一人(乙)在后面边追边喊:“你给我站住!”王某以为甲实施了抢劫犯罪,遂猛踩油门,开车将甲撞倒,致使甲受重伤。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如果事后查明,甲当时是盗窃后逃跑,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2)如果事后查明,甲当时是在和同学乙打闹,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简述《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连带责任的适用情形。
简述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条件。
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台灯注册商标的有( )。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约定,无效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