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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些属于秦朝规定的耻辱刑的形式( )
秦朝规定有髡(剃去犯人头发)、耐(剃去犯人胡须)等耻辱刑。耻辱刑乃基于古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弃”的观念。既亏其体,又辱其人。
在社会规范学习与道德品质发展的研究中,班都拉(ABandura)等心理学家的研究重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