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历类 → 研究生入学 → 法硕法学->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
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公 场所, 约定租金 2 万元。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付的租金
《民法典》第75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因此本题选C。
在社会规范学习与道德品质发展的研究中,班都拉(ABandura)等心理学家的研究重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