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章程应当载明下列( )事项。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期货交易所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设立目的和职责;(2)名称、住所和营业场所;(3)注册资本及其构成;(4)营业期限;(5)组织机构的组成、职责、任期和议事规则;
(6)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7)基本业务制度;(8)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9)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10)变更、终止的条件、程序及清算办法;(11)章程修改程序;(12)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互补品足指使用价值上必须相互补充才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商品,
以下属于互补品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