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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最低及最高类别分别是( )
根据《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十条,经营机构应当将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至少划分为五类,由低至高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类。
互补品足指使用价值上必须相互补充才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商品,
以下属于互补品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