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中所称机构不包括( )。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修订)》第3条的规定,本准则所称机构是指《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3条所规定的机构;从业人员是指《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的人员。《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①期货公司;②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③期货投资咨询机构;④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机构。









互补品足指使用价值上必须相互补充才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商品,
以下属于互补品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