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法律法规->期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
期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期货公司应当自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 )报告开户情况,并定期报告交易情况。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期货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期货公司应当自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开户情况,并定期报告交易情况。
互补品足指使用价值上必须相互补充才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商品,
以下属于互补品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