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人使用。
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通信工程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为2.0%。()
行政处罚对被处罚对象而言,则是因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的一种具有惩罚性的法律责任。()
结构施工自一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1m。()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地方性法规。()
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