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大型环保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2018 年经营情况如下:
( 1 )全年产品销售收入 4000 万元;
( 2 )全年实际发生合理工资 200 万元、职工福利费 34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5 万元、工会经费 4 万元、按照规定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 56 万元;
( 3 )全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 30 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 400 万元;
( 4 ) 当年闲置厂房计提折旧 15 万元,未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计提折旧 10 万元;
( 5 )当年直接向养老院捐赠 20 万元;
( 6 )发生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 万元;
( 7 ) 购入运输车辆支付价款 20 万元。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 ( 营业 ) 收入的 5‰ ;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14%、 8% 和 2% 的部分,准予扣除。
下列税收优惠中,甲企业适用的是 ( ) 。
( 1 )选项 A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 在税前加计扣除 ( 本题加计扣除 300 万元 )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 在税前摊销。( 2 )选项 B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 1 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 1 年至第 3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 4 年至第 6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简称 “三免三减半” ) 。( 3 )选项 C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一般的“运输车辆”不属于此类设备),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 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 )选项 D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
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是( )。
企业在计量和处理时采用的不恰当的会计收策,可以通过在附注中披露等其他形式予以更正。(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包含企业为偿还债务利息而支付的现金。( )
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项目应按照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的合计金额填列。( )
“长期借款”项目,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 )
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
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
如果延期支付的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所购资产的成本应当以延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认。( )
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年末余额应与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末余额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