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货商与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规定甲应于2014年12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同年12月7日付款。11月底,甲供货商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而且有确切证据,于是提出中止合同,但乙公司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而且甲供货商有确切证据,因此甲供货商可以中止履行债务,不按合同约定交货。该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知,若乙公司提供了担保,那么甲供货商应恢复履行债务。因此,A项正确。
下列古诗中蕴含着对母亲的深情厚谊的有: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2:3:1溶液为
出现佝偻病初期症状多发生在()
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特点的是()。
杀灭物体上病原微生物的方法称为()
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特征性依据是
下面关于审慎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我国法定传染病中,甲类传染病包括()
生理性贫血时,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分别可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