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税收管辖权的确定原则及种类。
(1)税收管辖权的确定原则:
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各种权力。任何主权国家的税收管辖权都是独立自主的。税收管辖权不仅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对国际间所得征税的依据,是国家行使主权的重要表现,任何外力都不得干涉和控制。
税收管辖权虽是一国主权,但它的确定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由于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征收的,决定了征税权力不能超越该国政治权力所及的范围,税收管辖权也是如此。一国的政治权力范围包括两方面:该国领土的地域范围和该国所有的公民或居民的属人范围。对应这两方面,税收管辖权的确定原则也可分为属地主义原则和属人主义原则。
①属地主义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原则,这是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最基本原则。
②属人主义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原则,即对该国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行使征税权力的原则。
(2)税收管辖权的种类:
对应税收管辖权确立的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的不同原则,税收管辖权可分为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①收入来源地管辖权: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亦称“地域管辖权”,是按照属地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即一国政府只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权力。或者换一种说法,对跨国纳税人来自本国境内的收入或在本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带来的收入,不论其居住地是否在本国,是否为本国居民,一律行使征税权力。
②居民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是按照属人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拥有征税权力,不论该收入是否来源于本国。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金融发展需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现代租赁机构不仅成为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分支,而且与银行、保险、证券一同构成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保障。
咨询业务不属于金融服务类中间业务
( )属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进展。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 )类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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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主要包括( )。
( )属于我国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
对中国银行建立专门的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描述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