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税收的“超额税负担”?产生超额税负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税收的超额税负担,是指因为税收的作用给经济社会在资源使用上带来的效率损失,即国民福利损失。产生超额税负担的原因,是政府征收某种商品税使得这种商品与其他可替代商品的相对价格发生了变化,诱使人们减少对价格相对较高的这种商品的消费,转而增加对其他替代能源的消费,即发生了替代效应。由于这种商品及其产生的替代效应,破坏了这种商品市场上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国民福利)最大化的基本条件,导致额外的国民福利损失。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金融发展需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现代租赁机构不仅成为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分支,而且与银行、保险、证券一同构成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保障。
咨询业务不属于金融服务类中间业务
( )属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进展。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 )类型机构。
金融服务实体至少包括( )方面的内容。
金融创新主要包括( )。
( )属于我国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
对中国银行建立专门的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描述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