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监管科技的发展趋势。
(1)趋势一:监管科技走向金融监管的全链条运用
(2)趋势二:监管端与合规端合作发展监管科技成为主要路径
监管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研发逐渐成为趋势。
一方面,节省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避免人力或经济成本对研发的限制;
另一方面,实时跟进合规端的监管科技建设,保障其合法、合理、有序推进,起到一定程度的事前事中监督的作用。
(3)趋势三:区块链技术成为监管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例如智能合约、智能监管报告等)得到进一步开发与运用,在移动支付、证券、保险、票据、数据确权等方面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应用效果。把区块链作为现有监管的辅助工具,作为建立信任机制的基础,而并非推翻现有中心化监管网络,建立以区块链为底层的分布式网络趋势渐显。
(4)趋势四:监管科技运用中的数据治理不断强化
数据在监管科技运用中的重要地位成为行业共识,为避免因数据问题造成监管困境,数据治理模式的探索成为研究核心。
(5)趋势五:监管科技在监管决策中的作用有待明确
(6)趋势六:监管科技制度化进程正在加快
(7)趋势七:从“技术辅助”走向“智能监管”
2018年8月证监会正式印发《中国证监会监管科技总体建设方案》,为“监管科技”提供了一个官方的且颇为详细周密的设计蓝图。
1)一方面,真正做出监管决策的是人,而不是机器,机器提供的结果只起到参考作用——也就是说,既可以完全采纳,也可以部分采纳,还可以不采纳。
2)另一方面,监管人员根据监管目的调用相关功能,获取相关分析结果,而不是由机器自主调用和分析。
(8)趋势八:对传统监管问责机制形成挑战
传统金融监管强调监管的程序正当原则。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金融发展需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现代租赁机构不仅成为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分支,而且与银行、保险、证券一同构成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保障。
咨询业务不属于金融服务类中间业务
( )属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进展。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 )类型机构。
金融服务实体至少包括( )方面的内容。
金融创新主要包括( )。
( )属于我国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
对中国银行建立专门的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描述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