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构成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该条件包括两方面的要求:一是遭受的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二是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若意外伤害发生在保险期限开始之前,而死亡或伤残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不构成保险责任。
第二个条件,是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要注意:这里谈的是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和残废。
死亡有两种,一种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另一种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残废也有两种,一种是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缺,如肢体断离等;另一种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性丧失,如丧失视觉、听觉、语言机能等。
第三个条件,是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该条件要求意外伤害与死亡或残废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构成保险责任。这里的因果关系包括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近因、诱因三种情况。与构成意外伤害的三个条件必须具备一样,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三个条件也一定要俱全,缺一不可。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金融发展需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现代租赁机构不仅成为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分支,而且与银行、保险、证券一同构成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保障。
咨询业务不属于金融服务类中间业务
( )属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进展。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 )类型机构。
金融服务实体至少包括( )方面的内容。
金融创新主要包括( )。
( )属于我国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
对中国银行建立专门的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描述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