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区别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时,依照合同的约定,由保险人负责给付的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中重要的一个险种,它虽然也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但与人寿保险却有着诸多区别,表现在:
1.在人寿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既可能有损失,也可能无损失(被保险人生存到满期等)。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而不必追问被保险人有无损失或者实际损失多少。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既可以按约定给付,也可以是在保险金额的限度以内补偿全部或一部分实际损失。
2.在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死亡概率取决于其年龄,因此人寿保险的净保险费率是依据生命表和利息计算的。而在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与其年龄并无多大的联系,而是取决于其职业的性质和所从事的活动,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职业或活动的危险性越高,则其应交的保险费也就越多。
3.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较长,而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其保险期限一般较短,多以一年为限。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金融发展需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现代租赁机构不仅成为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分支,而且与银行、保险、证券一同构成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保障。
咨询业务不属于金融服务类中间业务
( )属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进展。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 )类型机构。
金融服务实体至少包括( )方面的内容。
金融创新主要包括( )。
( )属于我国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
对中国银行建立专门的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描述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