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住楼地上16层地下2层(未示出),系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如图所示(仅表示1/2,另一半对称),2~16层均匀布置剪力墙,其中第①、②、④、⑥、⑦轴线剪力墙落地,第③、⑤轴线为框支剪力墙。该建筑位于7度地震区,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场地类别Ⅲ类,结构基本周期1s。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底层及地下室为C50(fc=23.1N/mm2),其他层为C30(fc=14.3N/mm2),框支柱截面为800mm×900mm。
提示:①计算方向仅为横向;
②剪力墙墙肢满足稳定性要求。

假定,承载力满足要求,试判断第④轴线落地剪力墙在第3层时墙的最小厚度bw(mm)应为下列何项数值时,才能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的最低要求?( )
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10.2.2条规定,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取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及房屋总高度的1/10二者的较大值。
房屋高度:H=6+48=54m,剪力墙底部加强区高度:h=max{54/10,6+2×3.2}=12.4m。即第三层剪力墙属于底部加强部位。
根据第3.9.2条规定,由于该结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场地类别Ⅲ类,故按设防烈度8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查表3.9.3可得,该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构造措施等级为一级。
根据第7.2.1条第2款规定,一级剪力墙底部加强区厚度:一字形独立剪力墙不应小于220mm,其他剪力墙不应小于200mm。本结构没有一字形剪力墙,取20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