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⑤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240mm厚砖砌体承重墙,每个楼层墙体上最上一皮砖的砌筑方式应采用( )。
冬期浇筑的没有抗冻耐久性要求的C50混凝土,其受冻临界强度不宜低于设计强度等级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