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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低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7.2.2条第2款规定,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空间,通风开口有效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m2。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