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上部建筑层数为九层,按规范规定人员掩蔽工程每个防护单元的建筑面积应( )。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第3.2.6条第1款规定,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上部建筑层数为九层或不足九层(包括没有上部建筑)的防空地下室应按表3.2.6(见表)的要求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由表可知,上部建筑层数为九层的防空地下室人员掩蔽工程每个防护单元的建筑面积应≤2000m2。
表 防护单元、防爆单元的建筑面积(m2)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