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裱糊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第1.0.12条规定,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②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③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