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设计项目的条件是:()
建筑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设计项目的条件是:( )
《细则》第三十条注册建筑师所在单位承担民用建筑设计项目,应当由注册建筑师任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工业建筑设计项目,须由注册建筑师任工程项目建筑专业负责人。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