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砌体施工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时,下述哪项做法不正确?(
砌体施工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时,下述哪项做法不正确?( )
根据《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第3.0.8条规定,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第3.0.11条规定,设计要求的洞口、沟槽、管道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