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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卫生设备间距尺寸,哪一种不恰当?(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5.3规定: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宜小于0.55m;2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70m;3单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4双侧并列洗脸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0m;5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盆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m;6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65m……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