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职业客观题二->共用题干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

共用题干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及其司机张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寰宇公司和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进行中,李某将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改为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2.8万元。本案被告在答辩中认为,司机紧急刹车是因为行人陈某违章过路引起,责任应当由陈某承担,因此要求追加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请回答97-100题。

  • A.李某、一审被告、陈某的上诉都是合法的
  • B.一审被告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被上诉人
  • C.李某的上诉是不合法的
  • D.陈某的上诉不合法,因一审判决没有涉及陈某的责任,陈某不可以作为上诉人
查看答案 纠错
答案: C、D
本题解析:

小龙未满18周岁,属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故其书写授权委托书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发生效力,李某仍为小龙的法定代理人,而非委托代理人。故排除选项A、B。司机张某是寰宇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因此本案应由寰宇公司为被告。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故选AD。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故选B。


当事人和第三人的一审上诉权。无论是当事人还是第三人,都有权以其他当事人或第三人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B项错误。一审判决后,小龙已经年满18周岁,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因此除非取得小龙的授权,李某不能以自己的身份提起上诉。故李某的上诉没有法律依据,选项A错误,C正确。未承担责任的第三人陈某无权上诉,D项正确。选CD。

更新时间:2022-01-1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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