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1层、地上5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合同工期为405d,并约定提前或逾期竣工的奖罚标准为每天5万元。
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事件1: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30m变更为4.80m,当日乙方停工。25d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停窝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d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2:在工程装修阶段,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了部分装修材料的品种和档次。乙方在施工完毕3个月后的结算中申报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但遭到甲方的拒绝。
事件3: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工程历时425d。甲方以乙方逾期竣工为由从应付款中扣减了违约金100万元。乙方认为逾期竣工的责任在于甲方。
问题
1.事件1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结合合同索赔条款说明理由。
2.事件2中,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符合约定?结合合同变更条款说明理由。
3.事件3中,乙方是否逾期竣工?说明理由并计算奖罚金额。
1.事件1中,乙方的索赔是生效的。
理由: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d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d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事件2中,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不符合约定。
理由:承包人申报时间超出了规定的14d的期限。
3.事件3中,乙方没有逾期竣工。
理由:合同工期为405d,再加上顺延工期25d,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合理工期为430d。
奖励金额=(430-425)d×5万元/d=25万元。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某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某办公楼由主楼和辅楼组成,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9-1所示。
某18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2000m2,总高度71m,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脚手架采用悬挑钢管脚手架,外挂密目安全网,塔式起重机作为垂直运输工具,2006年11月9日在15层结构施工时,吊运钢管时钢丝绳滑扣,起吊离地20m后,钢管散落,造成下面作业的4名人员死亡,2人重伤。
某项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全费用单价为180元/3。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9个月,合同总价为840万元。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7-4所示(时间单位:月),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期6个月;A、B工作所用的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合同价款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综合单位计价;施工期间若遇物价上涨,只对钢材、水泥和骨料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价格指数。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工作的估算工程量和施工单位的报价见表7-22,该工程的各项工作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按月匀速施工,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7-5所示。
某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建筑材料由建设单位提供;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机械补偿费为200元/台班,人工补偿费为50元/工日;总工期为120d;竣工时间提前奖励为3000元/d,误期损失赔偿费为5000元/d。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7-3所示(单位:d)。
某综合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8500m2。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约定为20个月。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编制了该工程项自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绘制出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如图6-13所示(单位: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