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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侯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某销售公司工作,双方约定日薪160元。在此期间,小侯每周三至周日工作,周一周二休息。自2019年9月1日起,公司进入销售旺季,要求小侯每天工作9小时。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2月31日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小侯在国庆节黄金周期间(10月1日至7日)连续工作,之后公司在10月11日至13日为小侯放假3天。之后,小侯主张公司应补充支付其加班加点费,但公司拒绝支付。
下列选项中,关于小侯主张公司应支付其周六周日加班加点费的说法,正确的是(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小侯虽然休息日没有休息,但调到周一周二休息了(周三至周日工作,周一周二休息),所以不可以主张公司支付其周六周日加班加点费。
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 )。
被保险人违反协助义务等和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求偿权,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被保险人的责任应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过错包括( )。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需采用( )进行理赔。
关于保险利益的说法,错误的是( )。
损失补偿的范围为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 )。
在船舶保险中,由于船舶不适航而行使是被保险人违反( )的一种行为。保险人对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对( )可能不具有保险利益。
从保险实践看,禁止反言这一规定主要用于约束( )。
( )是指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项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