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养猪专业合作社于2010年12月成立。入社成员100户,均为专业养猪大户,并带动当地非入社农户180余户。该合作社年商品猪生产能力为28万头,占所在县商品猪总量的70%。合作社全体成员以现金方式出资入社,成员认股75万元,其中成员王峰认股5万元。合作社兴办饲料加工厂,开展生猪产品销售、浓缩饲料配送等为成员服务业务,成员从价格高卖低买中受益,合作社备受欢迎。
合作社章程规定,年底合作社产生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交易额分配和股金分红的比例为8∶2。此外,在章程中规定设立养猪风险基金,以防范市场风险。2012年1月4日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公布年终决算方案。2011年全社实现营业额180万元,盈余8.2万元,提取公积金10%、公益金5%、风险基金10%后,尚有可分配盈余61500元。同时,将公积金部分量化到成员个人账户。按交易额返还部分,会后当场兑现。
合作社成员个人账户记载的内容包括( )。
A.成员入股金额
B.量化为成员个人的公积金份额
C.合作社借款、贷款量化到成员的数额
D.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数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成员账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①该成员的出资额;②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③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 )。
被保险人违反协助义务等和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求偿权,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被保险人的责任应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过错包括( )。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需采用( )进行理赔。
关于保险利益的说法,错误的是( )。
损失补偿的范围为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 )。
在船舶保险中,由于船舶不适航而行使是被保险人违反( )的一种行为。保险人对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对( )可能不具有保险利益。
从保险实践看,禁止反言这一规定主要用于约束( )。
( )是指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项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