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宏建筑公司于2010年5月10日为其全体员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20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该公司员工丁某于2011年3月13日因意外事故受伤,造成手部残废。同年5月9日丁某在高空作业时又不慎跌落致重伤,经抢救无效三天后死亡。丁某作为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曾指定其母为受益人。而丁母已于同年4月13日病故。之后丁某未再指定受益人。丁某生前欠下债务5000元未还。丁某去世后,家中尚有丁某的弟弟、丁某的妻子和丁某的女儿。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第一次意外事故导致丁某残废程度为10%而未领取残废保险金,则保险公司应同时给付残废保险金和死亡保险金,其中()。
A.残废保险金为零元,死亡保险金为20000元
B.残废保险金为2000元,死亡保险金为18000元
C.残废保险金为5000元,死亡保险金为15000元
D.残废保险金为10000元,死亡保险金为10000元
险金为20000-2000=18000。
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 )。
被保险人违反协助义务等和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求偿权,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被保险人的责任应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过错包括( )。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需采用( )进行理赔。
关于保险利益的说法,错误的是( )。
损失补偿的范围为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 )。
在船舶保险中,由于船舶不适航而行使是被保险人违反( )的一种行为。保险人对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对( )可能不具有保险利益。
从保险实践看,禁止反言这一规定主要用于约束( )。
( )是指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项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