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风险与投保人 订立同一份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这种保险方式称为( )。
A.再保险
B.重复保险
C.共同保险
D.复合保险
共同保险也称“共保”,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一可保风险与投保人订立同一份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且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可保价值。在保险损失发生时,各保险人按各自承保的保险金额比例分摊损失。共同保险是对可保风险的横向转移,但仍是第一次转移。
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 )。
被保险人违反协助义务等和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求偿权,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被保险人的责任应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过错包括( )。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需采用( )进行理赔。
关于保险利益的说法,错误的是( )。
损失补偿的范围为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 )。
在船舶保险中,由于船舶不适航而行使是被保险人违反( )的一种行为。保险人对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对( )可能不具有保险利益。
从保险实践看,禁止反言这一规定主要用于约束( )。
( )是指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项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