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 8 月,税务机关对某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下列问题:(1)从一些个体户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份作进项入账,并已抵扣税款 140000 元,(2)账外销售达 280000 元,少计销项税额 40683.76 元。经核实,该企业 8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430199.4元。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做出追缴税款 180683.76(140000+40683.76)元,罚款 2.1万元的处理。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税务机
关的处理是否得当?应当如何处理?
(1)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2)税务机关的处理不正确,处罚过轻。
(3)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 42%(180683.76/430199.4),偷税数额 180683.76元。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 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 100000 元以上的,处 3年以上 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 1倍以上 5倍以下的罚金。由税务机关追缴所偷税款。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金融发展需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
现代租赁机构不仅成为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分支,而且与银行、保险、证券一同构成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保障。
咨询业务不属于金融服务类中间业务
( )属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进展。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 )类型机构。
金融服务实体至少包括( )方面的内容。
金融创新主要包括( )。
( )属于我国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
对中国银行建立专门的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描述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