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公司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2016年9 月19日,Q税务局第二税务所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 2016 年10月21 日前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并告知如逾期不改正,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之后,该公司发现,无法正常开具发票,且处于非正常户状态。2016 年 11 月 29 日,金泰公司派人到第二税务所询问相关情况。当日,第二税务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对金泰公司罚款人民币 1,000元。金泰公司认为:第二税务所没有法定处罚权,且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违反法律规定。但是,金泰公司还是按要求当场缴纳了罚款。对金泰公司的非正常户认定,遂于缴款当日解除。
金泰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于 2017 年1 月3 日向Q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罚款决定。2017 年 1 月 9 日,Q 税务局予以受理。1 月 17 日,第二税务所进行答复并提交证据、依据。2月 28日,金泰公司提出复议听证申请。Q税务局工作人员当即向金泰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口头表示可以组织听证。之后,Q 税务局决定不组织听证,但是未及时告知孙某。 3月 2日,Q税务局作出复议决定:维持第二税务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金泰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1、撤销第二税务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并返还 1,000元及利息;2、撤销Q 税务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3、撤销第二税务所作出的非正常户认定;4、第二税务所和 Q 税务局向公司赔礼道歉并在公告栏上公示,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5、由第二税务所赔偿公司因复议产生的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 1,000 元。
一审法院查明:审理期间第二税务所在责令金泰公司限期改正但该公司逾期未改正的情形下,派员进行了实地检查,但该检查流于形式,并未检查到位。对于该公司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第二税务所未能在审理期间提供充分证据加以证明。
一审法院认为:第二税务所具有作出被诉处罚决定和职权依据;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处罚决定书,程序合法。被诉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原告提出的撤销处罚决定及返还罚款和利息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不予支持。故判决如下:一、确认第二税务所作出的非正常户认定违法;二、驳回金泰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该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要求第二税务所赔偿其因申请复议发生的交通费等费用支出。理由:被上诉人 Q税务局未组织听证,故复议决定程序违法;第二税务所作出的非正常户认定缺乏事实依据,系违法认定,应在税务网站公告撤销;第二税务所虽已解除认定,但仍应消除影响、恢复上诉人名誉。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事实并无不当,予以确认。
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听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1)选项 ACDE: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2)选项 B: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了解情况。
下列关于留存收益筹资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某公司资产总额为 9000 万元,其中永久性流动资产为 2400 万元,波动性流动资产为 1600万元,该公司长期资金来源金额为 8100 万元,不考虑其他情形,可以判断该公司的融资策略属于( )。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 2000 万元,年利率为 8%,筹资费率为 0.5%,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则该笔借款的资本成本是( )。
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台生产设备,乙公司委托其控股的丙公司生产该设备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使用该设备时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朱某对席某的3万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按照民法规定,朱某仍享有( )。
下列事实中,能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有( )。
下列( )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李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2017年期间,A公司收入总额为7320445.51元,各税种应缴纳税款803413.14元,已缴纳税款357120.63元,逃避缴纳税款共计446292.51元。2018年4月,A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稽查局接到A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黄某的实名举报,遂开始调查本案,后在未通知补缴、未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案件移送书,直接移送区公安局立案侦查。A公司在侦查期间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458069.08元。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均构成逃税罪。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张某为甲市税务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17 年 3 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8 年间少缴增值税 230 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 10 万元。监察委员会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张某委托其律师高某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高某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