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法律法规->(2017年真题)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
(2017年真题)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违规行为的,可以由(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54条的规定,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