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购买某在建工程项目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市场价值,估价结果为7500万元。购得该项目后,甲公司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并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该项目重新开工半年后,甲公司为筹措资金拟以该在建工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委托丙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抵押价值,估价结果为9000万元。
请问:
若上述两个估价结果均是合理的,产生两者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两次估价结果产生差异的原因如下:
(1)估价时点不同。乙估价机构评估在建工程的估价时点与丙估价机构评估估价对象抵押价值的估价时点相距半年以上,由于时间的变化,房地产市场行情会发生变化,房地产价值也会发生变化。
(2)估价目的和价值类型不同。乙估价机构的估价目的是转让目的,评估的是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而丙估价机构的估价目的是抵押贷款目的,评估的是估价对象的抵押价值,估价对象房地产的抵押价值等于在假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市场价值减去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所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仅就估价目的和价值类型不同而言,两个价格之间会有差异。
(3)设计方案变更。由于甲公司修改了原设计方案并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估价对象用途、规模均有可能发生了改变,仅从改变设计方案角度看,改变前后估价对象市场价值也会有差异。
(4)购买后投入后续建设资金。项目购买后,甲公司投入了后续建设资金建设了半年,估价对象价值与购买价值会有差异。
(5)估价对象的状况发生了变化。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的描述包括基本状况、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和区位状况。乙估价机构和丙估价机构的评估对象均是在建工程项目,但经过甲公司施工半年、并重新修改了设计方案,其基本状况和实物状况都发生了变化。评估对象状况的变化会导致两个评估价格之间存在差异。
按照评估价值的前提或内涵划分的价值不包括( )。
下列房地产中,通常是用比较法估价的是( )。
采用百分率法进行市场状况调整的一般公式为( )。
某类房地产2006~2010年的价格见表9-2,根据平均发展速度法,预测该类房地产2011年的价格为( )元/m2。
表9-2 某类房地产2006~2010年的价格
关于房地产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某宗土地总面积7500m2,容积率为3,相应的土地单价为4500元/m2,现允许容积率提高到5,假设容积率每提高0.1,楼面地价下降1%,则理论上因容积率提高应补交的地价款为( )万元。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简称为( )。
收集交易实例时应注意所收集内容的统一性和( )。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处于正常生产经营中企业的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划拨性质,对该企业给予的补偿不包括( )。
关于抵押房地产变现能力强弱比较的说法,错误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