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著名百货公司将其拥有的某商场一部分出租给银行,租期5年,剩余部分统一招商和经营管理,对招商引进的商户收取较高的管理费。现该百货公司欲转让该商场而委托评估其转让价格。
请问:
1.该商场周边近期有较多权利性质相同的临街铺面正常交易的实例,可否选取其作为可比实例?为什么?
2.确定出租部分的潜在毛收入时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3.确定自营部分的净收益时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1.(1)不可选取“该商场周边权益性质相同的临街店铺交易实例”作为可比实例。
(2)原因:可比实例房地产应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似即可比实例房地产应是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与估价对象的区位相近。可比实例与估价对象应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相似地区。②与估价对象的用途相同。这里的用途相同主要指大类用途相同,如果能做到小类用途相同则更好。③与估价对象的权利性质相同。当不相同时,一般不能作为可比实例。④与估价对象的档次相当。档次是指按一定标准分成的不同等级。⑤与估价对象的规模相当。例如,估价对象为一宗土地,则选取的可比实例的土地面积应与该土地的面积大小差不多,既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⑥与估价对象的建筑结构相同。这里的建筑结构相同主要指大类建筑结构相同,如果能做到小类建筑结构相同则更好。
本案例中,该商场周边权益性质相同的临街店铺交易实例在实物状况上可能会有较大差异,如土地房屋规模、设备装修档次、建筑结构、楼层层数与层高、临街深度等不同,不具有可比性。
2.租赁收入(潜在毛收入)包括租金收入、租赁保证金或押金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确定出租部分潜在毛收入时应注意:
(1)租赁期内按租约计算,租赁期外按正常客观的市场租金计算。
(2)应考虑租赁保证金和押金的利息收入,或应考虑是否存在无形收益。
3.确定自营部分净收益时应注意:
(1)测算正常客观的净经营(营业)收入。
(2)应扣除正常商业利润。
或:要准确界定由商业房地产本身带来的净收益,不要在净收益中混入由于经营等非房地产本身要素所产生的收益。
或:应根据经营资料测算净收益,净收益为商品销售收入扣除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商业利润。
按照评估价值的前提或内涵划分的价值不包括( )。
下列房地产中,通常是用比较法估价的是( )。
采用百分率法进行市场状况调整的一般公式为( )。
某类房地产2006~2010年的价格见表9-2,根据平均发展速度法,预测该类房地产2011年的价格为( )元/m2。
表9-2 某类房地产2006~2010年的价格
关于房地产抵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某宗土地总面积7500m2,容积率为3,相应的土地单价为4500元/m2,现允许容积率提高到5,假设容积率每提高0.1,楼面地价下降1%,则理论上因容积率提高应补交的地价款为( )万元。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简称为( )。
收集交易实例时应注意所收集内容的统一性和( )。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处于正常生产经营中企业的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划拨性质,对该企业给予的补偿不包括( )。
关于抵押房地产变现能力强弱比较的说法,错误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