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B1级外保温材料的二类高层住宅,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7.7条规定,除本规范第6.7.3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按本节规定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
②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