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污水处理设备间的设计,以下哪些项不符合规范要求?( )
A项,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第4.9.4条规定,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房间或地下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系统,当处理构筑物为敞开式时,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宜小于15次。
B项,第5.9.2条规定,隔油器设置在设备间时,设备间应有通风排气装置,且换气次数不宜小于8次/h。
C项,第4.9.3条规定,隔油池应设在厨房室外排出管上。所以是厨房“外”,不是厨房“内”。
D项,第4.9.4条规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当处理站布置在建筑地下室时,应有专用隔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