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钱女士在某银行存入12000元活期储蓄存款。2020年1月1日,钱女士将全部存款一次性取出并销户。假设该银行在此期间内各档次存款利率均未调整,其中活期储蓄存款年利率为0.36%,1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年利率为3%(按每月30天计算)。
钱女士清户时可获得本息合计()元。
清户时,按照积数计息法计算到9月20日时,活期储蓄的利息是12020.41×90×(0.36%÷360)=10.82(元)。9月21日起本息和为12020.41+10.82=12031.23(元)。到12月20日,活期储蓄的利息是12031.23×90×(0.36%÷360)=10.83(元)。12月21日起本息和为12031.23+10.83=12042.06(元)。销户时,剩余的10天按照实际存款天数计息为12042.06×10×(0.36%÷360)=1.2(元)。销户时的本息和为12042.06+1.2=12043.26(元)。
确立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 )。
被保险人违反协助义务等和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求偿权,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被保险人的责任应以过错为构成要件,过错包括( )。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
在被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需采用( )进行理赔。
关于保险利益的说法,错误的是( )。
损失补偿的范围为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主要包括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 )。
在船舶保险中,由于船舶不适航而行使是被保险人违反( )的一种行为。保险人对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保险法》,投保人对( )可能不具有保险利益。
从保险实践看,禁止反言这一规定主要用于约束( )。
( )是指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项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