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期货法律法规->申请设立期货公司的,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 )人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的,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 )人。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 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 (二)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 人; (三)具备任职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 人。
互补品足指使用价值上必须相互补充才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商品,
以下属于互补品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