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章程中应当载明的事项不包括( )。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条期货交易所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设立目的和职责;
(二)名称、住所和营业场所;
(三)注册资本及其构成;
(四)营业期限;
(五)组织机构的组成、职责、任期和议事规则;
(六)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
(七)基本业务制度;
(八)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
(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十)变更、终止的条件、程序及清算办法;
(十一)章程修改程序;
(十二)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考点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设立、变更与终止
互补品足指使用价值上必须相互补充才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商品,
以下属于互补品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