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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应考虑结构作用效应的最不利组合,即( )。
最新规范《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第4.3.3条规定,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宜采用下列作用组合:①对于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宜采用作用的标准组合;②对于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宜采用作用的频遇组合;③对于长期效应是决定性因素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宜采用作用的准永久组合。
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是( )。